近日,美国缅因州颁布了一项叫做LD 217的法律,该法令对现有法规“含有PFAS的产品”(38 M.R.S.§ 1614)进行了修订。此次修正推迟了通报期限,并提供了更多报告选择,详细信息如下:
2023年6月8日,缅因州州长签署了法案(LD 217)使之成为法律,对现有法规“含有PFAS的产品”(38 M.R.S. § 1614)进行了修订。原法规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如果产品含有有意添加的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制造商应向环境保护部(DEP)报告。修正案将报告开始日期推迟至2025年1月1日。
该修正案就如何向DEP报告PFAS情形提供了多种选择:
· 按CAS编号报告PFAS
· 如果没有CAS编号,则通过DEP批准的描述报告PFAS
· 报告每种PFAS化合物的准确数量
· 如果无法获得PFAS的准确含量,则报告通过分析测试确定的有机氟(TOF)总含量
· 基于供应商信息的报告
应注意,修正案中引入了豁免条款。雇用25名或更少员工的制造商可免除报告要求。此外,二手产品或产品组件不受该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