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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腰凳测试技术标准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2/5/3 15:22:00 点击次数:2806
婴儿腰凳测试技术标准和要求:

适用标准:GB/T40227-2021,

4 要求;
4.1 内在质量;
4.1.1 纺织织物要求;
腰凳产品上所用纺织织物的要求按表1规定。
4.1.2 凳芯、填充物及附件要求;
4.1.2.1 聚氨酯(硬质)材质的凳芯、聚氨酯材质的填充物、塑料附件应符合表 2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规定。
4.1.2.2 纺织材料填充物应符合GB31701—2015中4.3的要求。絮用纤维填充物还应符合GB18383 的规定。
4.1.2.3 腰凳产品上可被婴幼儿嘴部触及的附件,其总铅含量应不大于 90 mg/kg。
4.1.2.4 腰凳产品上不宜使用最大尺寸不大于3 mm 的附件,腰凳上任何可能被婴幼儿抓起或咬住的附件应按5.1.2.4 进行附件安全测试,测试后脱落的附件和腰凳上可拆卸附件,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不应完全装入小零件试验器。对于最大尺寸不大于 3 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的附件,考核附件洗涤后的变化。本要求不适用于纸张、织物、纱线、细线和绒毛。
4.1.3 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要求;
腰凳产品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且应符合GB 6675.2——2014中 4.6和4.7 供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产品要求。
4.1.4 有明显界限的腿部开口结构要求;
有明显界限的腿部开口测试球不应通过腰凳的腿部开口。独凳式婴幼儿腰登不考核。
4.1.5 无明显界限的腿部开口结构要求;
无明显界限的腿部开口测试圆台不应通过腰凳的无明显界限的腿部开口。独凳式婴幼儿腰登不考核。
4.1.6 婴幼儿的束缚系统;
用于固定婴幼儿部分的条带可根据婴幼儿体型调节,宽度不小于19 mm。
4.1.7 束缚成人的附件系统;
用于束缚成人的附件系统可根据成人体型调节。腰部采用粘扣带进行固定的腰凳应具有双重固定结构,每个结构应符合 4.1.11中整体承载强度的要求。
4.1.8 产品整体燃烧性能;
无表面闪燃,火焰蔓延速率应不大于50 mm/s。
4.1.9 产品整体动态稳定性;
按5.1.7 测试,100个循环后,束缚成人的附件系统和固定婴幼儿的条带或调节带的滑动距离不超过 20 mm。50 000个循环后,束缚成人的附件系统或固定婴幼儿的任何紧固件或调节结构,无松动或打开,整体产品不得出现紧固件断裂、脱落及接缝处崩线、分离等情况。
4.1.10 粘扣带强度;
产品腰带处使用的粘扣带剥离强度应不小于1.6 N/cm。产品腰带处使用的粘扣带剪切强度应不小于7.5 N/cm2。
4.1.11 产品整体承载强度;
接缝、扣件、条带等结构无损坏、撕裂。
4.1.12 头部支撑和保护要求;
4.1.12.1 头部支撑部位要求;
年龄在4个月及以下,无法支撑自身头部的婴幼儿使用的腰凳应有头部支撑结构。
用于婴幼儿平躺使用的腰凳,婴幼儿头部将由其所在的表面部位支撑;用于婴幼儿以直立的姿势使用的腰凳,婴幼儿头部应有支撑结构,其头部支撑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支撑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性,以确保婴幼儿的头部不会向后倾斜。
b) 可以通过将婴幼儿的脸朝穿戴者的方向使用,依靠穿戴者胸部支撑婴幼儿头部。
c) 支撑结构都应从后到前,围绕婴幼儿的头部延伸,以防止婴幼儿的头部向侧面移动。
4.1.12.2 头部保护部位要求;
用于婴幼儿平躺使用的腰凳应有对婴幼儿头部保护结构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 止婴幼儿的头部因意外撞击而受伤,如护头挡板等。
4.1.13 绳带要求;
4.1.13.1 绳索、条带和类似组件的自由端长度不应超过220 mm,见图 2a)、图 2b)。
4.1.13.2 若绳索、条带和类似组件一起连接在产品上的同一位置或间隔不超过80 mm;任何一根绳索的自由端长度不应超过 220 mm;且从一自由末端连接到另一自由末端的长度不超过360 mm;见图2C)。
4.1.13.3 若绳索、条带和类似组件可能形成绳圈,围长不应超过360 mm。
4.1.13.4 绳索、条带和类似组件的宽度不小于19mm时,不适用4.1.13.1~4.1.13.3的要求。
4.1.13.5 不应使用单丝线。
4.1.14 检针要求;
腰凳产品在出厂前应经检针工序,腰凳产品上不准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腰凳产品的包装物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4.2 外观质量;
4.2.1 外观及缝制质量要求;
外观及缝制质量要求按表3规定,允许程度不应超过2处。
4.2.2 外观疵点及色差要求;
4.2.2.1外观疵点要求见表4。整件产品严重疵点不应超过1处,轻微疵点不应超过6处。
4.2.2.2 整件产品同色同种的漂色布类色差不低于3级,花布类色差不低于2-3级。
4.2.3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腰凳主要部位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5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