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丝/氨纶包缠丝测试技术要求:
适用标准:FZ/T42007-2021
5 要求;
5.1 回潮率;
5.1.1 公定回潮率;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公定回潮率按各混合原料的公定回潮率和干燥质量实测比例,加权平均求得,见式(1),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式中∶
R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公定回潮率;
A1-—生丝的干燥质量实测混合百分比例;
A2——氨纶的干燥质量实测混合百分比例;
R1——以百分率表示的生丝的公定回潮率;
R2--—以百分率表示的氨纶的公定回潮率。
注∶生丝的公定回潮率为11.0%,氨纶的公定回潮率为1.3%。
5.1.2 实测回潮率;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实测回潮率不得低于7.0%,不得超过13.0%。
5.2 内在质量;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5.3 外观质量;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外观质量规定见表 2。
5.4 定等规定;
5.4.1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等级以批为单位,依其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成绩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低于二等品者为等外品。
5.4.2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内在质量按表1,以最低一项定等;若有一项低于二等品,则定为等外品。
5.4.3 生丝/氨纶包缠丝的外观质量按表2,主要疵点一项及以上,或一般疵点两项及以上超出批注数量者为等外品。
5.4.4 生丝/氨纶包缠丝最终等级以批为单位,若外观质量检验为二等品者以内在质量检验成绩最低一项定等;若外观质量检验为等外品,则最终等级为等外品。